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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生们看过来~~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


        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研究生该学期注册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注册对象

        我校在籍研究生,除存在《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,均应到校注册。


二、注册安排

       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2日(周五)上午8:00-11:30,下午1:30-5:00。注册地点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管理部门。


        注册时,研究生应携带学生证,由本人前往所在院系注册,并在《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》上签名(不得由任何人代替签名)。院系确认学生本人在《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》签名后,在学生证本学期的位置加盖注册章,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“已注册”信息维护后,本学期的注册方为有效注册。未经有效注册,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,选课信息不予确认。


三、相关事项说明

1.不予注册

        根据《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研究生有以下情形的,不予注册:(一)保留入学资格的;(二)正在休学的;(三)保留学籍的;(四)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;(五)学习年限届满的。

 

2.延迟注册

        因故需要延迟注册的研究生,可在2018年3月2日(周五)前,经导师同意(导师因出国、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,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;暂未确定导师的,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)后,向所在院系提交《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》(附件2),说明事由,附必要的证明材料,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


         准予延迟注册的研究生,至迟于2018年3月16日(周五)前,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办理审核、注册手续。


3.特殊情形注册

        研究生因以下情形不能按时到校现场注册的研究生,可在2018年3月2日(周五)前,经导师同意(导师因出国、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,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;暂未确定导师的,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)后,向所在学院提交《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》(附件3)及相关证明材料,申请办理特殊情形注册手续:

(1)因科研任务所需由导师派出;

(2)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。


        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申请特殊情形注册的,还应提交(1)工作单位为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在职证明,(2)工作单位关于研究生申请特殊情形注册事由的书面确认意见。两项材料均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。


四、附件

附件1: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

附件2: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

附件3: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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